
三年处置345家僵尸企业,这是李克强总理给国资提出的央企改革任务。几个月前,国资委相关部门就要求央企上报下属子公司的僵尸企业名单,经过国资委与央企的共同协商,最终从中圈定了345家僵尸企业。

据悉,345家僵尸企业中,以大中型规模以上央企的三级企业为主。知情人士透露,率先可能进入被处置范围的行业即为煤炭行业、钢铁行业,以及与这两个行业企业中相关的上下游企业。
根据估算,如果不算上一部分退休人员的处置费用及社保缴纳,这一次的僵尸企业处置费用将超过上世纪90年代国企脱困的300亿元费用,至少需要300-500亿元。

6月2日,负责这份名单最终拟定的国资委企业改组局工作人员作出回应称,目前“正在研究中”,至于名单准确的公布时间,以及是否公布,现在还无法确定。
中国企业改革与发展研究会副会长李锦认为,除了与钢铁、煤炭相关的行业,在处置僵尸企业时,还需要重点关注铁矿石、电解铝、玻璃、轮胎、化工等行业。而且,在没有安排好破产设计顶层的时候,不宜马上公布名单,一旦公布,将导致银行马上催债,尚未破产的央企再破产重组会非常困难。

一名煤炭行业协会负责人经过基层调研后认为,从煤炭行业的角度看,比如现在地方处置僵尸企业的过程中,包括东北地区的煤炭企业,在债务,资产这方面,都遇到了一些问题。虽然都在说“去产能”,但有没有考虑过,“去产能”之后应该怎么办,债务、资产又该如何处理。
对于上述问题,目前尚无明确的细化政策来指引操作。如果是单一主体、单一股份的债务和资产该怎么处置,如果是股份制的、多个主体的债务和资产又该怎么处置。另外现在好多煤炭行业集团公司的企业、煤矿不是独立法人,过去累积的一些贷款,均是由集团公司担保操作,现在做僵尸企业出清,这部分债务和贷款将来如何处置?
目前这些实际推进过程中遇到的问题都没有特别好的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