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前,一则“一开发商在其没有经过规划许可的情况下,在位于南京市江宁淳化街道梅龙湖畔旁违法兴建豪华建筑”的报道引起了热议,南京市江宁区多部们坐不住了。目前已知,江宁区规划、城管、水利和高新园等部门均已介入违法建筑事件的调查之中。相关部门表示,这处豪宅或将被拆。
我国《城乡规划法》等规定,临时建筑是指单位和个人因生产、生活需要临时建造使用,结构简易并在规定期限内必须拆除的建(构)筑物或其他设施。临时建筑建设前也须经规划、国土、建设等部门批准。
但是在南京江宁淳化街道梅龙湖西侧湖边,开发商江苏梅龙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只凭借一张没有任何法律作用,由江宁高新园综合管理办公室出具的《临时设施审批意见》的基础上,就违法兴建了一幢面积约七八百平米,灰顶红砖,颇具欧式风格的豪华建筑,建筑物不仅里面装饰豪华,外面还有亲水平台等多种休闲设施。
江宁区规划局法规督查科张欢庆表示,目前经调查,这处豪华建筑是一处典型的违法建筑,首先他们会对开发商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其次后期还要进一步展开调查,如果不符合规划要求,将其移交给城管部门进行处理,该拆除的一定要拆除。
江宁区水利局工管科赵科长介绍说,经过调查,确认这处临湖而建的豪华建筑确实是违法建筑,这处建筑在建之前,应该到水利部门进行审批,防止对水资源造成破坏,但是他们没有来过。
街道市容办吴主任表示,只要认定是违建,规划部门移交给城管部门进行处理的,他们会百分之百进行拆除。
江宁高新园区管委会规划局局长陈波表示,这处违法建筑在没有手续的情况下,他们会配合江宁区规划局的调查意见,该拆除的拆除。
各部门负责人代表都已经发言完毕,表明了各自部门的“态度”,就是不知道开发商什么时候“发声”表态,或许,我们是听不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