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能源世界导读】:根据住建部和财政部的计划,到2015年底可再生能源建筑面积超过25亿平方米,这意味着国家补贴将达到百亿元。两起发生在陕西省安塞县和合谷县、由中央纪委督办的“合同诈骗案”则揭开了地方政府与中介、企业等联手骗取国家补贴的内情。日前,涉案人员因此获刑。
相比“跑部钱进”来说,通过一条龙造假获得国家巨额补贴就容易多了。自2009年起,国家住建部、财政部等两部委下发多份关于可再生能源建筑补贴文件后,各地纷纷启动了可再生能源建筑示范县、示范城市和示范项目的申报工作。 根据住建部和财政部的计划,到2015年底可再生能源建筑面积超过25亿平方米,这意味着国家补贴将达到百亿元。2011年底,补助资金拨付至安塞县财政局,张恩恺为此注册成立了弘安辰华公司,以采购太阳能转换设备为名,与安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局(以下简称“安塞县住建局”)签订采购合同,后安塞县政府分三笔将1100万元补助资金拨付给弘安辰华公司。
张恩恺除给安塞县政府指定项目支付120余万元工程款外,先后共支付给祖宇鹏390余万元,祖宇鹏又将其中的70万元分给李现辉和梁境,李现辉获得33万元,梁境获得37万元。张恩恺将剩余款项用于偿还个人借款、给他人借款及个人消费。
同样的手法,祖宇鹏再次帮助陕西合阳县获得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县称号,获得1200万元国家补助资金,后者为此支付祖宇鹏300万元咨询费。
补贴资金缺乏监督
有数据可查的是,截至2014年年底,全国可再生能源建筑示范项目有386个,示范城市47个,示范县98个。“应该说覆盖了我们国家大部分的地区,所有的省市都有,一个省市示范市(县)有多有少,但是覆盖种类应该说是非常全面了。”住建部科技与产业发展中心副主任梁俊曾公开表示。
他曾表示,可再生能源应用的量也会进一步提高,以后就此成为一个常态化的要求,它不是一定要通过财政资金来进行奖励、激励这么一个过程。“就像要把墙体保温做得很好一样,把门窗保温隔热做得很好一样,可再生能源建筑领域也同样作为一种必备的设施跟建筑一体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交付使用。”
住建部印发的《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市县验收评估办法》对可再生能源建筑项目验收、资金使用等都做了明确规定。其中,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会同财政主管部门组织对申请验收评估的示范市县进行验收审核,出具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市县验收评估报告并报住房城乡建设部。
同时,住建部会同财政部对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市县的验收评估情况进行复核,必要时进行抽查,并对中央财政补助资金拨付及使用情况、省级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能力建设情况进行核查。
安塞县等申报示范项目则暴露了监管的空白。材料显示,2012年上半年,张恩恺获得1800万元资金后仅为安塞县高家峁村90户农户免费安装太阳能热水系统。同年3月,弘安辰华公司按照县里的要求,出资约70万元在李家湾村建设一个太阳能阳光大棚。
国家批复的文件上显示,安塞县可再生能源示范项目原申报公共建筑面积为55.8万平方米,但陕西高院判决书显示,经核实实际公共建筑面积为19.6万平方米,55.8万平方米的数字完全是捏造的。在专家评审会上,李现辉则通过其他人向专家打了招呼。
在合谷县申报示范项目上,合谷县获得的1200万元补助随后进入了一个叫世丰集团的公司。在当地规划局局长的协调下,世丰集团支付了祖宇鹏300万元的咨询费。“让世丰集团给政府帮个忙,先给祖宇鹏拿300万元,县政府随后给他解决。”这是当地规划局局长对世丰集团董事长的表态。
2016年上半年,祖宇鹏、李现辉等人以诈骗罪被陕西省高院分别判处有期徒刑、缓刑。